崑山科技大學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蒐集同意書

崑山科技大學(以下稱本校)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規定,應向您告知下列事項,請您詳閱:

一、蒐集、處理及利用之目的:

人身保險(001)、人事管理(002)、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031)、財稅行政(095)、教育或訓練行政(109)、 資(通)訊服務(101)、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136)、資通安全與管理(137)、學生(員)(含畢、結業生)資料管理(158)、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等, 為辦理教學、研究、行政及服務等相關事宜所需(181)。


二、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個人資料類別:

(一) 學員:姓名、身分證字號、手機電話、住址與其他

(二) 學員配偶、父母或監護人:姓名、身分證字號、手機電話與其他。

(三) 申辦類別證明文件:身障手冊、低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證明、全戶戶籍謄本、撫卹令、軍人眷屬身分證與其他。

(四) 其他類別詳如相關業務申請書及契約書或其他約據內容。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或本校因執行教學、行政相關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二) 地區:本國及與本校有業務往來之國內外機構營業處所所在地。

(三) 對象:本校教學及行政相關業務人員、依法有調查權機關、主管行政機關。

(四)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方式,依誠實及信用方法利用,包含:1.書面或電子、2.國際傳輸、3.網際網路或其他適當方式。


四、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您就個人資料依個資法規定得行使下列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

(一) 得向本校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校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 得向本校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

(三) 得向本校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校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請求為之。


五、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您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校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致無法提供您相關事項之申請與辦理。


六、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具有書面同意本校蒐集、處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之效果。


七、本同意書如有未盡事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