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語初級會話班第02期
產業人才 語言學習 課程代碼:168166

課程預定起訖日期:

2026-03-21 ~ 2026-07-11

招生名額:

17 名

課程價格:

新臺幣 7,500 元

上課時數:

42 小時

課程學分:

非學分班

上課地點:

崑山科技大學研究大樓9樓R0903教室

開放報名時間:

2026-02-27 12:002026-03-18 18:00

課程簡介
課程介紹

知識:
認識基礎韓語的句子與文法,奠定韓語的基礎。

技能:
培養學員具有韓語的基礎溝通技巧。

學習成效:
學習基礎韓語,並融入韓國文化的內涵及價值觀,培養學員與韓籍人士溝通時的理解。


授課教師
姜信愛 老師
學歷:德成女子大學 中文系
韓國外國語大學
韓國語學院
韓國語教育專業(文學士)
專業領域:韓語教學

教學內容
日期 時間 授課地點 教學內容 任課教師
2026-03-21
(週六)
13:30 ~ 16:30 教學研究大樓
R0903 供應鏈管理研究室
【第一課】喜歡什麼食物?:接待貴賓、與客戶見面問候之工作描述 姜信愛
2026-03-28
(週六)
13:30 ~ 16:30 教學研究大樓
R0903 供應鏈管理研究室
【第二課】去圖書館借書:學習職場借用情境 姜信愛
2026-04-11
(週六)
13:30 ~ 16:30 教學研究大樓
R0903 供應鏈管理研究室
【第三課】我要在百貨商店購物:與同事對話採購情境練習 姜信愛
2026-04-18
(週六)
13:30 ~ 16:30 教學研究大樓
R0903 供應鏈管理研究室
【第四課】沒有更大的尺碼嗎?:學習與合作夥伴討論產品 姜信愛
2026-04-25
(週六)
13:30 ~ 16:30 教學研究大樓
R0903 供應鏈管理研究室
【第五課】世宗餐廳在哪裏?:學習出差或導覽時之會話 姜信愛
2026-05-09
(週六)
13:30 ~ 16:30 教學研究大樓
R0903 供應鏈管理研究室
【第六課】到韓國美術館怎麼走?:學習出差或導覽時之會話 姜信愛
2026-05-16
(週六)
13:30 ~ 16:30 教學研究大樓
R0903 供應鏈管理研究室
第1~6課程複習 姜信愛
2026-05-23
(週六)
13:30 ~ 16:30 教學研究大樓
R0903 供應鏈管理研究室
【第七課】打算去濟州島:學習與同事之間談論未來計畫及訂定目標 姜信愛
2026-05-30
(週六)
13:30 ~ 16:30 教學研究大樓
R0903 供應鏈管理研究室
【第八課】比上次旅行好:學習與同事之間分享假日計畫或回饋 姜信愛
2026-06-06
(週六)
13:30 ~ 16:30 教學研究大樓
R0903 供應鏈管理研究室
【第九課】要在家好好休息:學習職場上的問候及日常對話 姜信愛
2026-06-13
(週六)
13:30 ~ 16:30 教學研究大樓
R0903 供應鏈管理研究室
【第十課】上學前會游泳:學習告訴老闆自己會的技能 姜信愛
2026-06-27
(週六)
13:30 ~ 16:30 教學研究大樓
R0903 供應鏈管理研究室
【第十一課】能做韓國料理嗎?:學習職場會話中的提問句 姜信愛
2026-07-04
(週六)
13:30 ~ 16:30 教學研究大樓
R0903 供應鏈管理研究室
【第十二課】我要送Genie一支筆:學習職場上會應用到的給予句型 姜信愛
2026-07-11
(週六)
13:30 ~ 16:30 教學研究大樓
R0903 供應鏈管理研究室
第7~12課程複習 姜信愛

上課資格

學 歷:不限
年 齡:年滿15歲以上
資格條件:已學過40音發音、아요/어요/해요文法,았/었過去式文法及助詞은/는,을/를,이/가;如上過首爾大1A課本或同等課程者可銜接此課程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本國籍。
(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第3項、第4項規定取得居留身分之下列對象之一:
1.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2.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已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備註說明

實際參訓費用:$7,500,報名時應繳費用:$7,500
(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補助:$6,000,參訓學員自行負擔:$1,500)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退費辦法🌟
※依據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第30、31點規定
第30點、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日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非學分班訓練單位至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5%,餘者退還學員。
(二)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1/3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50%。但已逾訓練總時數1/3者,不予退費。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第31點、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一)因故未開班。
(二)未如期開班。
(三)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
(四)經分署撤銷所核定之訓練班次。
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
因訓練單位之原因,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6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
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補助說明事項🌟
1. 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逾65歲之高齡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 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5,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之補助。
4. 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