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土地登記實務學士學分班第01期
產業人才 商業管理 課程代碼:163364

課程預定起訖日期:

2025-03-07 ~ 2025-07-18

招生名額:

23 名

課程價格:

新臺幣 8,910 元

上課時數:

54 小時

課程學分:

3 學分

上課地點:

樹德科技大學(中正分部)801教室

開放報名時間:

2025-02-05 12:002025-03-04 18:00

課程簡介
課程介紹

知識:
藉由講授土地登記實務,使學員掌握土地登記法規及實務精義,熟悉理論與實務。

技能:
透過講授土地登記實務,使學員熟悉目前土地登記法規相關規定,了解當前土地權利變更登記等在實務上之應用技能。

學習成效:
學員接受本訓練後,學員將習得土地登記種類、土地登記辧理程序和登記申請應備相關文件表格等專業能力,同時可符合專業人士地政士助理市場之需求,並可參加地政士證照考試。


授課教師
汪式眞 老師
學歷:崑山科技大學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研究所
專長:土地登記實務、土地法規、土地稅法規,不動產估價、不動產經紀法規,民法概要、不動產信託

教學內容
日期 時間 授課地點 教學內容 任課教師
2025-03-07
(週五)
18:30 ~ 19:30
樹德科技大學(中正分部)801教室
開訓 汪式眞
2025-03-07
(週五)
19:30 ~ 21:30
樹德科技大學(中正分部)801教室
壹、地籍測量。第一章.地籍概論 汪式眞
2025-03-14
(週五)
18:30 ~ 21:30
樹德科技大學(中正分部)801教室
第二章.地籍測量 汪式眞
2025-03-21
(週五)
18:30 ~ 21:30
樹德科技大學(中正分部)801教室
第三章.土地複丈 汪式眞
2025-03-28
(週五)
18:30 ~ 21:30
樹德科技大學(中正分部)801教室
第四章.建物測量 汪式眞
2025-04-11
(週五)
18:30 ~ 21:30
樹德科技大學(中正分部)801教室
貳、土地登記。第一章.登記概論 汪式眞
2025-04-18
(週五)
18:30 ~ 21:30
樹德科技大學(中正分部)801教室
第二章.登記書表簿冊圖狀 汪式眞
2025-04-25
(週五)
18:30 ~ 21:30
樹德科技大學(中正分部)801教室
第三章.登記之申請及處理 汪式眞
2025-05-02
(週五)
18:30 ~ 21:30
樹德科技大學(中正分部)801教室
第四章.總登記 汪式眞
2025-05-09
(週五)
18:30 ~ 21:30
樹德科技大學(中正分部)801教室
期中考及題目解析 汪式眞
2025-05-16
(週五)
18:30 ~ 21:30
樹德科技大學(中正分部)801教室
第五章.標示變更登記 汪式眞
2025-05-23
(週五)
18:30 ~ 21:30
樹德科技大學(中正分部)801教室
第六章.所有權變更登記 汪式眞
2025-06-06
(週五)
18:30 ~ 21:30
樹德科技大學(中正分部)801教室
第七章.他項權利登記 汪式眞
2025-06-13
(週五)
18:30 ~ 21:30
樹德科技大學(中正分部)801教室
第八章.繼承登記 汪式眞
2025-06-20
(週五)
18:30 ~ 21:30
樹德科技大學(中正分部)801教室
第九章.土地權利信託登記 汪式眞
2025-06-27
(週五)
18:30 ~ 21:30
樹德科技大學(中正分部)801教室
第十章.更正登記及限制登記 汪式眞
2025-07-04
(週五)
18:30 ~ 21:30
樹德科技大學(中正分部)801教室
第十一章.塗銷登記及消滅登記 汪式眞
2025-07-11
(週五)
18:30 ~ 21:30
樹德科技大學(中正分部)801教室
第十二章.其他登記 汪式眞
2025-07-18
(週五)
18:30 ~ 20:30
樹德科技大學(中正分部)801教室
期末考及題目解析 汪式眞
2025-07-18
(週五)
20:30 ~ 21:30
樹德科技大學(中正分部)801教室
結訓 汪式眞

上課資格

學 歷:不限
年 齡:應符合相關法規須年滿18以上
資格條件:未來有意從事不動產之工作者,或不動產相關工作領域者尤佳。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本國籍。
(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第3項、第4項規定取得居留身分之下列對象之一:
1.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2.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已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備註說明

實際參訓費用:$8,910,報名時應繳費用:$8,910
(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補助:$7,128,參訓學員自行負擔:$1,782)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退費規定:
學員如已繳費,因個人因素(包含不符補助參訓資格)退訓者,學分班依教育部退費標準規定辦理。
非學分班者,於開訓日前退訓者,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核定訓練費用之5%;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核定訓練費用50%;
於已逾訓練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時退訓,不予退費。
需匯款退費者,學員應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其他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65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5,且取得結訓證書者,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