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旅遊日語班第01期
產業人才 語言學習 課程代碼:158130

課程預定起訖日期:

2024-09-04 ~ 2024-12-11

招生名額:

25 名

課程價格:

新臺幣 6,680 元

上課時數:

42 小時

課程學分:

非學分班

上課地點:

崑山科技大學教學研究大樓4樓T0403教室

開放報名時間:

2024-08-05 12:002024-09-01 18:00

課程簡介
課程介紹

知識:
1.學習旅遊日本的基本用語和常用句型,包括交通、住宿、購物、飲食、景點等場景中常見的日語表達。
2.掌握基本的旅遊文化知識,了解日本的風俗習慣、美食文化等,以提升旅行體驗。

技能:
1.培養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能夠理解並回應常見的旅遊場景中的日語對話
2.能夠用簡單的日語進行簡單的旅遊交流
3.能夠在旅遊中聽懂和使用基本的日語
4.能夠用日語完成基本的旅遊任務,如詢問路況、預訂酒店、點餐等。

學習成效:
1.掌握基礎日常用語:包括問候、介紹自己、點餐、購物、詢問方向等常見情境下的用語,能夠流利地進行日常交流。
2.熟悉旅遊相關詞彙:如交通工具、食物、景點、酒店等,能夠在旅行中遇到不同情境時,靈活地運用這些詞彙。
3.提升實際溝通的能力:通過課程中的演練,提升實際溝通能力,處理旅遊中的問題
4.瞭解日本文化的: 包括禮儀、飲食習慣、節日慶祝方式、社交禮儀等,減少文化衝突的可能性,提升旅行體驗的豐富度和意義。


授課教師
李淑鳳 老師
學歷:日本麗澤大學日文系
專長:日語溝通、觀光日文、初級日文、進階日文

教學內容
日期 時間 授課地點 教學內容 任課教師
2024-09-04
(週三)
18:30 ~ 21:30 教學研究大樓
T0108 數位教室
文法與句型應用: 動詞分類與て形/請求、指示表現。旅遊實用情境:關於旅行 李淑鳳
2024-09-11
(週三)
18:30 ~ 21:30 教學研究大樓
T0108 數位教室
文法與句型應用: て形/許可表現;禁止表現。旅遊實用情境:機場篇(上) 李淑鳳
2024-09-18
(週三)
18:30 ~ 21:30 教學研究大樓
T0108 數位教室
文法與句型應用: て形/動作先後順序(……之後)。旅遊實用情境:機場篇(下) 李淑鳳
2024-09-25
(週三)
18:30 ~ 21:30 教學研究大樓
T0108 數位教室
文法與句型應用:ない形/否定的請求、指示表現;義務表現。旅遊實用情境:飯店篇(上) 李淑鳳
2024-10-09
(週三)
18:30 ~ 21:30 教學研究大樓
T0108 數位教室
文法與句型應用: ない形/否定的許可表現。旅遊實用情境:飯店篇(下) 李淑鳳
2024-10-16
(週三)
18:30 ~ 21:30 教學研究大樓
T0108 數位教室
文法與句型應用:辭書形/能力表現。;表達興趣旅遊實用情境:餐廳篇(上) 李淑鳳
2024-10-23
(週三)
18:30 ~ 21:30 教學研究大樓
T0108 數位教室
文法與句型應用:原形/動作先後順序(……之前) 旅遊實用情境:餐廳篇(下) 李淑鳳
2024-10-30
(週三)
18:30 ~ 21:30 教學研究大樓
T0108 數位教室
文法與句型應用:た形/經驗表現。;舉例表現。旅遊實用情境:商店篇(上) 李淑鳳
2024-11-06
(週三)
18:30 ~ 21:30 教學研究大樓
T0108 數位教室
文法與句型應用:た形/變化表現。旅遊實用情境:商店篇(下) 李淑鳳
2024-11-13
(週三)
18:30 ~ 21:30 教學研究大樓
T0108 數位教室
文法與句型應用:普通體旅遊實用情境:交通篇(上) 李淑鳳
2024-11-20
(週三)
18:30 ~ 21:30 教學研究大樓
T0108 數位教室
文法與句型應用:修飾表現。旅遊實用情境:交通篇(下) 李淑鳳
2024-11-27
(週三)
18:30 ~ 21:30 教學研究大樓
T0108 數位教室
文法與句型應用:時間表現。;條件表現。旅遊實用情境:旅行中(上) 李淑鳳
2024-12-04
(週三)
18:30 ~ 21:30 教學研究大樓
T0108 數位教室
文法與句型應用:授受表現。旅遊實用情境:旅行中(下) 李淑鳳
2024-12-11
(週三)
18:30 ~ 21:30 教學研究大樓
T0108 數位教室
文法與句型應用:假設表現。;逆接表現。旅遊實用情境:緊急事故 李淑鳳

上課資格

學 歷:不限
年 齡:年滿15歲以上
資格條件:熟練五十音,略具基礎日語能力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本國籍。
(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第3項、第4項規定取得居留身分之下列對象之一:
1.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2.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已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備註說明

實際參訓費用:$6,680,報名時應繳費用:$6,680
(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補助:$5,344,參訓學員自行負擔:$1,336)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退費規定:
學員如已繳費,因個人因素(包含不符補助參訓資格)退訓者,學分班依教育部退費標準規定辦理。
非學分班者,於開訓日前退訓者,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核定訓練費用之5%;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核定訓練費用50%;
於已逾訓練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時退訓,不予退費。
需匯款退費者,學員應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其他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65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5,且取得結訓證書者,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