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參訓費用:$5,050,報名時應繳費用:$5,050
(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補助:$4,040,參訓學員自行負擔:$1,010)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退費規定:
學員如已繳費,因個人因素(包含不符補助參訓資格)退訓者,學分班依教育部退費標準規定辦理。
非學分班者,於開訓日前退訓者,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核定訓練費用之5%;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核定訓練費用50%;
於已逾訓練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時退訓,不予退費。
需匯款退費者,學員應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其他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65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5,且取得結訓證書者,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