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媒體網路行銷實戰班第01期
產業人才 商業管理 課程代碼:157005

課程預定起訖日期:

2024-10-19 ~ 2024-11-02

招生名額:

15 名

課程價格:

新臺幣 3,710 元

上課時數:

18 小時

課程學分:

非學分班

上課地點:

崑山科技大學民生應用學院二館六樓H2605教室

開放報名時間:

2024-09-19 12:002024-10-16 18:00

課程簡介
課程介紹

知識:
學員於課程結束後,可學會數位廣告投放相關知識,包含Google ads、youtube廣告、FB廣告投放之相關知識。

技能:
學員於課程結束後,學會操作的步驟與技巧,可利用Google ads結合FB廣告投放、AI回應式多媒體廣告,讓目標客群在搜尋的關鍵時刻看見商品資訊,也可以透過多媒體廣告主動觸及具有潛在需求的消費者或建立品牌形象,有效運用Google Ads與FB廣告投放提升轉換率,更精準的投放廣告,達成公司KPI。

學習成效:
學員可於本課程學習結束後,建立廣告帳戶架構與熟悉後台操作,使用關鍵字規劃工具,創建廣告與預算規劃,善用差異化關鍵字組與文案,攫取有效訂單。以Google ads(包含關鍵字廣告、Youtube廣告、多媒體廣告等)結合FB廣告投放優化廣告策略,鎖定精準受眾投遞廣告,強化投資報酬率,節省廣告代操費用、計算成本,有助達標KPI。


授課教師
李承蓉 老師
學歷: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資管所 博士
專長:網路行銷、廣告投放、3D遊戲製作、人工智慧

教學內容
日期 時間 授課地點 教學內容 任課教師
2024-10-19
(週六)
09:00 ~ 12:00 民生二館
H2605 電競教室
1. 電子商務與數位行銷基本概念 2. 行銷漏斗 3. 影音行銷 4. Google Ads是什麼 5. 認識Google/ YouTube廣告投放平台 6. Google Ads常見的5種廣告類型與行銷目標 7. 建立廣告帳號 8. 帳號基本設定 9. 後台管理介紹 李承蓉
2024-10-19
(週六)
13:30 ~ 16:30 民生二館
H2605 電競教室
YouTube影片數位行銷廣告投放實戰: 1. 開設頻道 2. 熟悉YouTube廣告各項基礎設定 3. 廣告受眾設定 4. 廣告目標與預算 5. 廣告素材設定 6. 影片廣告活動 7. 出價設定與運作方式 8. 當日課程回顧 李承蓉
2024-10-26
(週六)
09:00 ~ 12:00 民生二館
H2605 電競教室
Google ads 關鍵字廣告投放實戰: 1. 搜尋廣告vs SEO 2. 認識搜尋聯播網 3. 關鍵字廣告投放流程 4. 規劃:關鍵字研究、廣告帳戶架構規劃、廣告活動層級、廣告群組規劃要點、廣告文案技巧 李承蓉
2024-10-26
(週六)
13:30 ~ 16:30 民生二館
H2605 電競教室
認識優化使用者獲取和留存之基本概念,認識如何協助企業制定有效的使用者獲取和留存策略。 1. 設定:關鍵字廣告操作、設定廣告活動、設定廣告群組。 2. 優化:廣告常用名詞與指標、廣告基本優化。 3. 當日課程回顧 李承蓉
2024-11-02
(週六)
09:00 ~ 12:00 民生二館
H2605 電競教室
Google 多媒體廣告聯播網(GDN廣告): 1. AI回應式多媒體廣告 2. 圖片廣告 3. 文字廣告 4. Gmail廣告 李承蓉
2024-11-02
(週六)
13:30 ~ 16:30 民生二館
H2605 電競教室
FB廣告投放實戰 1. 認識FB廣告基本架構 2. FB廣告建立流程 3. FB廣告目標 4. 目標族群洞察 5. 有效預算分配 6. 廣告出價有效作法 7. 課程回顧與心得回饋 李承蓉

上課資格

學 歷:不限
資格條件:具備電腦基礎能力及YouTube、Facebook平台基本操作能力者。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本國籍。
(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第3項、第4項規定取得居留身分之下列對象之一:
1.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2.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已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備註說明

實際參訓費用:$3,710,報名時應繳費用:$3,710
(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補助:$2,968 ,參訓學員自行負擔:$742)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依據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第30、31點規定
第30點、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日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非學分班訓練單位至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5%,餘者退還學員。
(二)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1/3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50%。但已逾訓練總時數1/3者,不予退費。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第31點、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一)因故未開班。
(二)未如期開班。
(三)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
(四)因訓練單位因素而致訓練班次遭分署撤銷核定。
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
因訓練單位之原因,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6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
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