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估價學士學分班第01期(高屏澎東分署)
產業人才 商業管理 【遠距教學】【汪式眞 老師授課】課程代碼:146432

課程預定起訖日期:

2022-09-16 ~ 2023-01-13

招生名額:

21 名

課程價格:

新臺幣 8,550 元

上課時數:

54 小時

課程學分:

3 學分

上課地點:

遠距教學

開放報名時間:

2022-08-17 12:002022-09-13 18:00

課程簡介
課程介紹

知識:
講授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及估價各種方法,使學員熟悉不動產估價技術、估價方法及其實務之應用。

技能:
課程深入分析實務案例,並講授估價報告書製作方式等,期能透過此一課程協助學員習得估價之能力。

學習成效:
學員接受本訓練後,學員將習得之不動產估價理論和實務等專業能力之了解與應用之要領,同時可符合專業人士不動產經紀人及,不動產估價人員工作就業市場之需求,並可參加不動產經紀人及不動產估價師等證照考試,本訓練與市場需求之符合程度極高。


授課教師
汪式眞 老師
學歷:崑山科技大學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研究所
專長:土地登記實務、土地法規、土地稅法規,不動產估價、不動產經紀法規,民法概要、不動產信託

教學內容
日期 時間 授課地點 教學內容 任課教師
2022-09-16
(週五)
18:30 ~ 19:30
遠距教學
開訓 汪式眞
2022-09-16
(週五)
19:30 ~ 21:30
遠距教學
第一章 緒論 1.估價目的 2.原則 3.程序 4.方法 5.名詞定義 汪式眞
2022-09-23
(週五)
18:30 ~ 21:30
遠距教學
第二章 價格、價值、成本與估價三大基本方法 1.不動產估價方法架構解析 2.比較法與價格之關連解析 3.收益法與價值之關連解析 4.成本法與價格之關連解析 汪式眞
2022-09-30
(週五)
18:30 ~ 21:30
遠距教學
第三章 不動產估價作業程序 1.確定估價基本事項解析 2.擬定估價計畫解析 3.蒐集資料解析 4.確認勘估標的狀態解析 5.整理、比較、分析資料解析 6.運用估價方法推算勘估標的價格解析 7.決定勘估標的價格解析 8.製作估價報告書解析 汪式眞
2022-10-07
(週五)
18:30 ~ 21:30
遠距教學
第四章 比較法1 1.意義2.程序 3.計算 汪式眞
2022-10-14
(週五)
18:30 ~ 21:30
遠距教學
第四章 比較法2 4.比較法之案例應用及解析 5.計量模型分析法應用及解析 汪式眞
2022-10-21
(週五)
18:30 ~ 21:30
遠距教學
第五章 收益法1 1.意義 2.程序 3.計算 4.收益法之案例應用及解析 汪式眞
2022-10-28
(週五)
18:30 ~ 21:30
遠距教學
第五章 收益法2 5.估價數學及應用 5.1複利終值率 5.2複利現值率 5.3複利年金終值率 5.4償債基金率 5.5複利年金現值率 5.6本利均等償還率 汪式眞
2022-11-04
(週五)
18:30 ~ 21:30
遠距教學
期中考及答題解析 1.答題架構 2.要點要項 3.援引法規 4.關鍵詞語 5.相關舉例 汪式眞
2022-11-11
(週五)
18:30 ~ 21:30
遠距教學
第六章 成本法1 1.意義 2.程序 3.折舊方法解析 汪式眞
2022-11-18
(週五)
18:30 ~ 21:30
遠距教學
第六章 成本法2 4.折舊方法路徑分析 5.成本法之案例應用及解析 汪式眞
2022-11-25
(週五)
18:30 ~ 21:30
遠距教學
第七章 土地開發建築估價 1.意義 2.程序 3.計算 汪式眞
2022-12-02
(週五)
18:30 ~ 21:30
遠距教學
第八章 宗地估價 1.合併估價之案例應用及解析 2.分割估價之案例應用及解析 3.獨立估價之案例應用及解析 4.部分估價之案例應用及解析 汪式眞
2022-12-09
(週五)
18:30 ~ 21:30
遠距教學
第九章 房地估價 1.樓層別效用比率之案例應用及解析 2.地價分配率之案例應用及解析 3.建價分配率之案例應用及解析 汪式眞
2022-12-16
(週五)
18:30 ~ 21:30
遠距教學
第十章 土地改良物估價 1.建物估價 2.農作改良物估價 3.工事及水利土壤估價 4.受污染之建物估價 汪式眞
2022-12-23
(週五)
18:30 ~ 21:30
遠距教學
第十一章 權利估價 1.權利估價種類解析 2.考慮因素解析 3.權利估價方法解析 汪式眞
2022-12-30
(週五)
18:30 ~ 21:30
遠距教學
第十二章 租金估價 1.正常租金解析 2.限定租金解析 3.考慮因素解析 4.租金估價方法解析 汪式眞
2023-01-06
(週五)
18:30 ~ 21:30
遠距教學
第十三章 總體估價 1.總體估價種類解析 2.考慮因素及方法解析 汪式眞
2023-01-13
(週五)
18:30 ~ 20:30
遠距教學
期末考及答題解析 1.答題架構 2.要點要項 3.援引法規 4.關鍵詞語 5.相關舉例 汪式眞
2023-01-13
(週五)
20:30 ~ 21:30
遠距教學
結訓 汪式眞

上課資格

年齡:18歲以上
資格條件:對不動產實務有興趣者,相關工作領域者更佳。

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含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投保者)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以開訓日為基準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具本國籍(須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須檢附配偶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且記事欄不得省略)。
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或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符合第三項者須檢附臺灣地區居留證,符合第四項者須檢附外僑居留證及工作許可影本)。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須檢附臨時停留許可證及聘僱許可影本)。

備註說明

實際參訓費用:$8,550,報名時應繳費用:$8,550
(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補助:$6,840,參訓學員自行負擔:$1,710)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退費辦法:
※依據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第30、31點規定

第30點、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日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非學分班訓練單位至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5%,餘者退還學員。
(二)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1/3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50%。但已逾訓練總時數1/3者,不予退費。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第31點、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一)因故未開班。
(二)未如期開班。
(三)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

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因訓練單位之原因,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6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
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其他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65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5,且取得結訓證書者,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